通知|关于2018—2019学年暑期放假的通知
各部、处、室、馆、中心、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校历及工作安排,经学院研究,现将今年暑期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7月6日至8月23日。8月24日、25日返校注册,8月26日开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7月8日至8月23日。7月6日(周六)、7日(周日),8月24日(周六)、25日(周日)上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放假前收尾和开学前准备时间,认真做好放假前和开学初各项工作。
二、各部门在放假期间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保卫处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度。
各学部要在暑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放假期间学生安全。
三、假期因各种原因需留校住宿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部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学务处。未经审批不得留校住宿。假期内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各学部要安排留校学生负责人,协助做好留校住宿学生的管理工作。假期期间由各学部根据需要,安排部分教室和实验室供留校学生使用,其余教室和实验室由各学部和教务处贴封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
四、全院总值班由院办统一安排;保卫、公寓、食堂、车队、变电所、锅炉房的值班值宿由各主管部门安排。各口汇总后,请于6月30日前报学院办公室。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上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漏岗,有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总值班院领导报告。
五、学生放假期间,学生食堂一楼开伙,学生食堂其它餐厅停伙; 7月6日至8月23日浴池停业,7月6日至8月23日开水房停止供水(打开水可到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六、假期期间招生工作由招生办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黑龙江东方学院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