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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发布时间:2019-09-11浏览次数:228

关于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处、室、馆、中心,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 中秋节:9月13日-15日放假,共3天。

2. 国庆节: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9月28日正常执行周六教学计划,9月29日(周日)、10月12日(周六)正常上班。9月29日上第六周周五课,10月12日上第七周周一课。

二、注意事项

1.因假期耽误的课程原则上不安排时间补课,学部及任课教师合理安排因节假日影响的课程进度。

2.学生不得提前离校,必须在9月15日、10月7日18:00前返回学校,各学部要对学生讲清离校和返校时间,提前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避免发生意外。

3.全院总值班由学院办公室统一安排;保卫、公寓、食堂、车队、变电所、锅炉房等部门值班值宿由各主管部门安排,汇总后分别于9月12日、9月30日前报学院办公室。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上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漏岗,有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总值班院领导报告。

4.放假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要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后勤保障部门要做好假期留校师生的后勤服务工作。

5.中秋节放假期间,食堂一楼开餐;浴池9月13日-15日停业(其它时间正常营业);开水房正常供水。

国庆节放假期间,食堂一楼开餐;浴池10月1日-6日停业;开水房10月1日-6日停止供水(打开水到学生活动心一楼),教学楼正常开放。

 

 学院办公室  

2019年8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