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开展全校教室、实验室清扫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22-04-21浏览次数:573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全校教室、实验室清扫工作有关要求和任务分配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达到窗明几净,符合使用要求;

2.清扫工作要在42412:00前完成;

3.学校将对清扫效果进行检查。

二、清扫任务分配

1.各学院负责清扫各自归属的专用教室;

2.各学院负责清扫各自归属的实验室、计算机机房、实训室、创新实验室等实践教学场所;

3.全校公共教室清扫分配如下:

1)主楼A区二楼公共教室11间由信息学院负责。

2)主楼A区三楼公共教室5间由经贸学院负责。

3)第一教学楼公共教室共10间,食品学院负责5间,分别为F181F182F281F828F381;机电学院负责5间,分别为F382F481F482F581F582

4)第二教学楼公共教室共11间,建筑学院负责5间,分别为G171G172G272G371G372;艺术学院负责6间,分别为G471G472G571G572G671G672

 

黑龙江东方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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