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全校教室、实验室清扫工作有关要求和任务分配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达到窗明几净,符合使用要求;
2.清扫工作要在4月24日12:00前完成;
3.学校将对清扫效果进行检查。
二、清扫任务分配
1.各学院负责清扫各自归属的专用教室;
2.各学院负责清扫各自归属的实验室、计算机机房、实训室、创新实验室等实践教学场所;
3.全校公共教室清扫分配如下:
(1)主楼A区二楼公共教室11间由信息学院负责。
(2)主楼A区三楼公共教室5间由经贸学院负责。
(3)第一教学楼公共教室共10间,食品学院负责5间,分别为F181、F182、F281、F828、F381;机电学院负责5间,分别为F382、F481、F482、F581、F582。
(4)第二教学楼公共教室共11间,建筑学院负责5间,分别为G171、G172、G272、G371、G372;艺术学院负责6间,分别为G471、G472、G571、G572、G671、G672。
黑龙江东方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