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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黑龙江东方学院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22-05-10浏览次数:655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2年学生工作计划,学校拟评选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符合毕业资格的我校2022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黑龙江东方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评选。

三、时间安排

1. 510日布置;

2. 510日至527日学院内部评选;

3. 530日上午11:00前将评选结果上报学生处,联评审议时间视具体情况通知;

4. 62日至67日学校公示;

5. 610日上报校长办公会。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指导,严格掌握标准和评选条件,严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次评优活动;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

3.杜绝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五、上交材料

1.黑龙江东方学院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请自行下载填报);

2.《黑龙江东方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请自行下载填报及打印,不要更动表格格式);

3.《优秀毕业生比例表》电子版一份;

4.2021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名单》电子版一份。

六、注意事项

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请各学院在操作时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审批表一式两份,按份数分开交。

2.汇总表上的姓名顺序要和审批表的排列顺序一致。

3.参选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学生由团委根据选定结果推荐报送,各学院不必推荐。

 

附件: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审附表

 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及附件.rar

 

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处

                                                              202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