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2年学生工作计划,学校拟评选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符合毕业资格的我校2022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黑龙江东方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评选。
三、时间安排
1. 5月10日布置;
2. 5月10日至5月27日学院内部评选;
3. 5月30日上午11:00前将评选结果上报学生处,联评审议时间视具体情况通知;
4. 6月2日至6月7日学校公示;
5. 6月10日上报校长办公会。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指导,严格掌握标准和评选条件,严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次评优活动;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
3.杜绝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五、上交材料
1.《黑龙江东方学院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请自行下载填报);
2.《黑龙江东方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请自行下载填报及打印,不要更动表格格式);
3.《优秀毕业生比例表》电子版一份;
4.《2021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名单》电子版一份。
六、注意事项
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请各学院在操作时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审批表一式两份,按份数分开交。
2.汇总表上的姓名顺序要和审批表的排列顺序一致。
3.参选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学生由团委根据选定结果推荐报送,各学院不必推荐。
附件: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审附表
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