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 2022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开展“百日冲刺”系列活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11 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举办 2022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开展“百日冲刺”系列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扎实就业指导、拓宽就业渠道、创新招聘形式,全力推进我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主题
夯实基础 强化指导 拓宽渠道 注重成效
二、活动目标
以夯实“专业重点企业数据库”和“双基地”建设,构建“地域集中、企业分流”的就业模式为出发点,以精准做好2022届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提升毕业生求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切入点,以进一步拓宽就业市场、深挖就业资源,为毕业生提供多元化、高质量就业岗位为着力点,全力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稳定就业、满意就业”,确保2022届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2022年5月 9日—5月15日,“百日冲刺”系列活动启动期;
第二阶段:2022年5月16日—7月15日,“百日冲刺”系列活动推动期;
第三阶段:2022年7月16日—8月15日,“百日冲刺”系列活动巩固期。
四、活动内容
(一)夯实就业工作基础。在“百日冲刺”系列活动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对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将毕业生持续性、批量性、稳定性就业的单位及地区列为专业重点单位并优先邀请其进校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学校将聚焦企业规模大、薪酬福利好、就业稳定度高等特征单位并协助各二级学院初步完成“专业重点企业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为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持续性、高质量的就业岗位。同时按照《黑龙江东方学院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实习基地与就业基地相结合的“双基地”建设,将教学实习基地、毕业生顶岗实习基地和就业基地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实习到就业的无缝衔接,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二)深化就业指导与服务。在“百日冲刺”系列活动期间,就业指导与服务的重点对象为2022届未就业毕业生,为保证就业指导的精准,服务工作的有效,一是各二级学院要全面准确掌握2022届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和动态,并根据未就业毕业生的求职就业意愿,以及参加国家基层项目、西部计划、应征入伍和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进行分类、分项的建立专项“就业指导与服务台账”,确保指导有目标、有方向,服务有成果、见实效。二是组织召开“2022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专项培训会”,针对毕业生对于国家“24365”平台的使用、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登记、就业派遣方案的制定及相关准备工作等事宜,进行集中性、系统性培训,提升一线就业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其在指导毕业生完成相关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依托教育部播出系列“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省教育厅开展“就业有我·助你前行”就业创业公益直播系列活动,对国家、我省及各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调动毕业生求职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全面落实访企拓岗专项工作。按照《黑龙江东方学院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各二级学院要强化毕业生就业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做示范,全体干部及教师要主动作为,形成全员参与、群策群力的工作氛围,确保计划清晰、分工明确、权责明晰、责任到人。要结合实际需求完成并上报“2022届毕业生就业重点地区、企业走访计划”,且各二级学院上报走访重点地区,每个地区至多涵盖该学院2个专业,上报走访的企业数应不低于其2022届毕业生数的5%。学校将对访企拓岗专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校级领导走访企业数量不低于100家,其中走访省内企业数不低于35家。“百日冲刺”系列活动巩固期将对整体走访工作进行总结,走访结果纳入黑龙江东方学院2022届就业工作考核中。对符合学校就业工作要求的重点地区及企业纳入到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整体规划中。
(四)引企入校,积极开展各类招聘活动。一是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活动的通知》要求,依托“毕业申”平台,组织召开“黑龙江东方学院就业促进周暨百日冲刺网络招聘专场”、邀请深圳慧通商务(华为全资子公司)、梅花集团等大型企业进校召开企业网络专场招聘会,参加“烟台百校千企云聘会”、“2022智汇台州云招聘”等各地人社部门组织的网络双选会。二是积极参加“24365 校园招聘服务”系列专场招聘活动,并依托“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甄选符合学校就业工作要求的优质企业,邀请企业举行线上专场宣讲会。三是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国家“24365”平台充分挖掘招聘资源,在“百日冲刺”系列活动推动期内,每周召开一次线上企业专场宣讲会,实现对未就业毕业生岗位推荐数量不低于1:3。四是结合 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认真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各市(地)专场线上招聘会。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各市(地)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政策宣传、岗位推介、动员报考工作。营造“扎根龙江、服务龙江”的浓厚氛围,鼓励并引导毕业生留省就业。
(五)扎实推进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要坚持“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原则推进就业帮扶工作。严格按照《黑龙江东方学院就业工作包保责任制管理办法》要求,实行“全员参与、三级联动、分工明晰、权责到人、绩效挂钩”的就业工作机制。各二级学院要充分掌握就业困难群体的基本信息和求职需求并纳入“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台账”,积极组织其参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线上培训,提高其就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要按照其求职意愿和其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的就业岗位推荐,要确保每一名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至少精准推荐3个以上的就业岗位。坚持“应报尽报、应得尽得”的原则,全面做好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各类补贴的申报和发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要深入贯彻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突出专业在就业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构建“学校、学院、专业”三级就业管理体系。学校将此次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纳入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整体计划中,并结合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统筹规划此次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深挖资源、广开渠道。要全面落实《黑龙江东方学院就业工作包保责任制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及校友的资源和力量,挖掘更多优质的就业信息和资源,要加强与各地人社部门的联系,依托各类政府指定的就业网络平台广泛收集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
(三)强化监督、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的就业工作要求,形成“学院自检自查、学校重点筛查”的就业信息核查机制。要对毕业生的就业动态进行及时的跟踪,确保其信息的真实有效。如出现违反教育部“四不准”情况,将对相关学院和人员按照《黑龙江东方学院就业信息核查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将报送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给予严肃处理。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