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关于新增本科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闫雪发布时间:2024-05-22浏览次数:1246


黑龙江东方学院文件

东方校发202419

直接连接符 1


黑龙江东方学院

关于新增本科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我校申报的智能建造本科专业成功获批。

新增智能建造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黑龙江东方学院关于调整普通本科专业学费和住宿标准的通知东方校发〔202329号理科类专业标准,其标准为学费25000/年、住宿费2000/年(5人间),自2024级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黑龙江东方学院普通本科专业2024级学费和住  宿费标准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24517



黑龙江东方学院办公室2024517日印发

校对:闫雪   共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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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学院普通本科专业2024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