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文件
东方校发〔2024〕19号
黑龙江东方学院
关于新增本科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我校申报的智能建造本科专业成功获批。
新增智能建造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黑龙江东方学院《关于调整普通本科专业学费和住宿标准的通知》东方校发〔2023〕29号理科类专业标准,其标准为学费25000元/年、住宿费2000元/年(5人间),自2024级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黑龙江东方学院普通本科专业2024级学费和住 宿费标准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24年5月17日
黑龙江东方学院办公室2024年5月17日印发 |
校对:闫雪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