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部:
根据我院与俄罗斯四所学校所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学院拟于2012年9月选派在校2010级俄语专业学生到俄罗斯学习一年。现将有关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申请到俄罗斯学习的学生在4月27日前到学部报名。
2、学部于5月11日前将会同教务处审定的学生名单交国际合作交流处。
3、获准赴俄罗斯学习的学生于5月18日之前与国际合作交流处签订派出协议书并提交护照复印件。
二、经费缴纳
1、获准赴俄罗斯学习的学生在办理签证后,一次性按学院学费标准的50%交齐在我院的学费。
2、下表为俄罗斯四所学校的学费标准,请按此标准交纳在俄罗斯学习的经费。
序号 | 学校 | 学费 | 宿费 | 其他 |
1 | 国立哈巴经法学院 | 6500卢布/月 | 1446卢布/月(冬季);1193卢布/月(夏季)(4人间) | 名额:20人 |
2 | 圣彼得堡对外经济联系·经法学院哈巴分院 | 12500元/年(人民币) | | |
3 | 阿穆尔共青城国立人文师范大学 | 55000卢布/年 | 20000卢布/人 (2人间),15000卢布/人 (3人间) | 注册费:2000卢布 |
4 | 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国立师范大学 | 5000卢布/月 | 500卢布/月 | 签证费:3000卢布名额:12人 |
备注:
① 圣彼得堡对外经济联系·经法学院哈巴分院学费中包含了宿费。
② 上述学校的经费为今年商定的协议价格,如个别有调整,调幅不会太大。除上述的经费外,到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费按俄方学校要求交纳。
三、需要说明问题:
1、申请赴俄罗斯学习的学生请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出国手续,如护照、体检等。办理出国所需经费均由学生自理。
2、获准赴俄罗斯学习的学生如不按要求及时与学院签订协议、缴纳学费及提供材料者,国际合作交流处将不为其办理有关赴俄学习手续。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