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0级俄语专业学生赴俄罗斯学习”的情况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23浏览次数:108

外语学部:

根据我院与俄罗斯四所学校所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学院拟于2012年9月选派在校2010级俄语专业学生到俄罗斯学习一年。现将有关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申请到俄罗斯学习的学生在4月27日前到学部报名。

2、学部于5月11日前将会同教务处审定的学生名单交国际合作交流处。

3、获准赴俄罗斯学习的学生于5月18日之前与国际合作交流处签订派出协议书并提交护照复印件。

二、经费缴纳

1、获准赴俄罗斯学习的学生在办理签证后,一次性按学院学费标准的50%交齐在我院的学费。

2、下表为俄罗斯四所学校的学费标准,请按此标准交纳在俄罗斯学习的经费。

序号

学校

学费

宿费

其他

1

国立哈巴经法学院

6500卢布/月

1446卢布/月(冬季)1193卢布/月(夏季)4人间)

名额:20人

2

圣彼得堡对外经济联系·经法学院哈巴分院

12500元/年(人民币)

3

阿穆尔共青城国立人文师范大学

55000卢布/年

20000卢布/ 2人间),15000卢布/ 3人间

注册费:2000卢布

4

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国立师范大学

5000卢布/

500卢布/

签证费:3000卢布名额:12人

备注:

① 圣彼得堡对外经济联系·经法学院哈巴分院学费中包含了宿费。

② 上述学校的经费为今年商定的协议价格,如个别有调整,调幅不会太大。除上述的经费外,到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费按俄方学校要求交纳。

三、需要说明问题:

1、申请赴俄罗斯学习的学生请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出国手续,如护照、体检等。办理出国所需经费均由学生自理。

2、获准赴俄罗斯学习的学生如不按要求及时与学院签订协议、缴纳学费及提供材料者,国际合作交流处将不为其办理有关赴俄学习手续。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