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1级俄语专业学生赴俄罗斯学习”的情况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7浏览次数:86

 

外语学部:

根据我院与俄罗斯五所学校所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学院拟于20139月选派在校2011级俄语专业学生到俄罗斯学习一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申请到俄罗斯学习的学生在419前到学部报名。

2、学部于56前将会同教务处审定的学生名单交国际合作交流处。

3、获准赴俄罗斯学习的学生于515之前与国际合作交流处签订派出协议书并提交护照复印件。

二、经费缴纳

1、获准赴俄罗斯学习的学生在办理签证后,一次性按学院学费标准的50交齐在我院的学费。

2、下表为俄罗斯五所学校的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为协议价格,如个别有调整,但调幅不会太大请参照此标准交纳在俄罗斯学习的学费。除学费外,到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费按俄方学校要求交纳。

序号

学校

学费

宿费

名额

1

哈巴经法学院

70000卢布/

1446卢布/月人(冬季)(4人间);

1193卢布/月人(夏季)(4人间)

限5人

2

阿穆尔共青城国立人文师范大学

55000卢布/

20000卢布/年人 (2人间),

15000卢布/年人 (3人间)

人数不限

3

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国立师范大学

6000卢布/

500卢布/月人

限15人

4

西伯利亚联邦大学

70000卢布/

1500卢布/

人数不限

5 

远东联邦大学

92000卢布/

4000-3000卢布/月人(4人间)

人数不限

三、需要说明问题:

1、申请赴俄罗斯学习的学生请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出国手续,如护照、体检等。办理出国所需经费均由学生自理。

2、获准赴俄罗斯学习的学生如不按要求及时与学院签订协议、缴纳学费及提供材料者,国际合作交流处将不为其办理有关赴俄学习手续。

              

 国际合作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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