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正式成立 孙和义当选为基金会理事会首任理事长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6-03-18浏览次数:147

经过近4个月的紧张筹备,经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民政厅批准,2月3日,黑龙江东方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正式成立。3 月 11 日,黑龙江东方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学院第二会议室举行。会议通报了先前经推选产生的基金会领导机构——理事会的组成人员。院长、党委书记孙和义当选为黑龙江东方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理事长。

副院长左长滨、校友代表董海峰(东方学院北京校友会会长)、郑明浩(东方学院哈尔滨校友会副会长)任副理事长。校长助理韩丽霞任理事会秘书长。李成文、刘德深、李世泽、蔡柏岩、郭显举、高文举、黄凤岗、郭旭、宋继良、崔玉范、王朗玲、杨华、曲依民、周伟国任理事。吴国安、张丽华任监事。

据了解,“黑龙江东方学院教育发展基金”属于地方非公募性基金,业务主管单位为黑龙江省教育厅。基金会的创办宗旨为,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为黑龙江东方学院的发展和建设筹集资金;致力于加强黑龙江东方学院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提高黑龙江东方学院的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帮困扶贫,资助、奖励学生;争取企业和个人的支持和捐助,推动黑龙江东方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11日的基金会第一次工作会议上,孙和义理事长对基金会下一阶段的工作作出部署。他指出,基金会领导机构已经成立,要完善工作网络。全校各学部要设立一名兼职联络员来从事基金会的日常事务。

孙和义指出,基金会募集资金要依法依规,坚持公开透明。坚持“聚少成多,聚沙成塔”的原则,开展募集工作。在面向校友募集时,要唤起他们对母校深厚的爱;面向社会和企业募集时,要着力提升他们加入公益性民办高等教育的自豪和自信。基金会募集资金要注重方式方法,鼓励“以项目为牵动”,让出资人与学校实现互利双赢和价值共鸣。基金会理事会在开展基金会管理工作时,要将“如何为学生谋福祉”作为工作重点,真正发挥基金会的效能和功用。

会上,左长滨、李世泽、宋继良、崔玉范也分别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