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务处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6-03-22浏览次数:31

日前,学务处将公寓管理员更名为公寓辅导员,将其纳入学生工作队伍,进一步强调了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同时,学务处加强学生工作值班值宿制度,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完善检查联动机制。

在3月21日公寓管理中心召开的公寓辅导员工作会议上,根据新形势下对公寓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卞寿权提出学生寝室新的规范标准,即:摆放有序、衣柜整洁、叠被整齐、褥单平整、地面清洁、门窗无灰、禁烟禁酒、无违电器、不能晚归、不外留宿、不准经商、按时上课、文明用语、和谐相处、每天通风、保持卫生。

会后全体公寓辅导员参观了五公寓建工学部的标准寝室。3月21日中午,学务处组织各学部负责学生工作副主任和全体辅导员参观学习标准寝室。

寝室卫生安全大检查活动将于近期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