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哈尔滨市平房区委政法委开展地校合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6-08-24浏览次数:52

7月25日,我院与哈尔滨市平房区委政法委签订了《地校合作协议》,蔡柏岩副院长代表我院出席签字仪式。

本次合作旨在地校间合作开展法律服务,进一步促进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的紧密结合。根据协议内容,平房区委政法委成为“黑龙江东方学院法学专业实习基地”;我院法学专业将在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中,为平房区委政法委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和组织法律宣传讲座,在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依法治区等方面提供理论支持。这是我院首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