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7-06-05浏览次数:26
经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审核确认,日前,我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免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资格,时限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