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第四次党代会举行预备会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部门: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8-12-29浏览次数:41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东方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12月29号上午在学院养正礼堂举行预备会议。

王敏同志主持会议。

学院第四次党代会应到代表、列席代表142人。出席预备会议的代表、列席代表137名。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由22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名单,通过王敏同志为大会主席团主席,孙和义、李世泽同志为副主席,邢德昌同志为秘书长,郭显举同志为副秘书长。

会议还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报告说,中国共产党黑龙江东方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认真贯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选举前,各选举单位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对党员普遍进行了民主集中制、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代会基本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在选举过程中,各选举单位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根据代表条件和分配的代表名额,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反复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确定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各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了考察,召开党的基层组织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院党委审查同意后,分别召开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高于正式代表名额20%的比例进行差额选举,产生了出席本次党代会的代表。整个选举工作,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执行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了选举人的意志。

报告说,这次选出的102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代表构成分布合理。岗位分布:处级以上干部代表46名,占45.1%;教师、一般干部和工人代表46名,占45.1%;学生代表10名,占9.8%。性别和民族分布:妇女代表38名,占37.2%;少数民族代表7名,占6.8%。专业职务构成:具有正高职称的有21人,占20.6%;具有副高职称的45人,占44.1%;中级以下和无职称人员36人,占35.3%。学历构成:代表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56名,占54.9%;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37人,占36.3%;其他学历9人,占8.8%。代表中年龄最大的88岁,最小的20岁。

报告说,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认为,全院13个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的程序符合《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学院党委关于选举中共黑龙江东方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的有关要求,经党代会筹备委员会审定,选举产生的102名代表,均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会议通过了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报告以及大会议程。

本次大会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中共黑龙江东方学院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中共黑龙江东方学院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中国共产党黑龙江东方学院第四届委员会;选举中国共产党黑龙江东方学院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