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为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价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扩大高校用人自主权,促进教师队伍建设,黑龙江省里首次把职称评审权下放,成立民办高校职称联合评审委员会,由黑龙江东方学院担任主任单位,黑龙江外国语学院、黑龙江工商学院担任副主任单位。
为落实好有关评审工作,4月15日下午,全省民办高校人事处长工作会议在我院A917召开,会议主要内容为布置2018年全省民办高校职称联合评审工作。联合评审领导小组组长、黑龙江东方学院院长孙和义,联合评审领导小组副组长、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副院长隋俊,全省各民办高校人事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联合评审领导小组副组长、黑龙江东方学院副院长蔡柏岩主持。
会上,孙和义强调:第一、职称评审工作重要且敏感,希望各校共同努力,通力合作,着眼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大局,做好此次联合评审工作。第二、各高校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监管下开展好工作,严格掌握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把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贯穿于职称评审工作的全过程。第三、坚持师德师风“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随后隋俊宣读了联合评审有关通知要求。
最后,黑龙江东方学院人事处处长邹俊中对评审及定职有关文件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