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黑龙江东方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图书馆报告厅举行,学院领导孙和义、王敏、李世泽、陈光、邢德昌、韩丽霞等出席。
会议由院工会主席、副院长胡万义主持。
会议对《黑龙江东方学院章程(草案)》进行审议;对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会上,学院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述职,围绕“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对2019年工作进行总结。
据悉,《黑龙江东方学院章程》修订工作自2016年初至2017年10月期间进行,在广泛争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2017年10月25日召开二届教代会执委会全体会议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对《黑龙江在东方学院章程(草案)》进行表决,全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