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孟新名誉理事长追思会的预通知

发布者:杨海娣发布部门: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22-09-07浏览次数:1916

深切怀念孟新名誉理事长!中国共产党党员,离休干部,原省教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原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黑龙江东方学院创办人,原理事长、院长、党委书记,我校名誉理事长孟新同志,2022年9月6日凌晨1时37分因病医治无效,在哈尔滨逝世。因疫情原因,未能开展大规模告别仪式。

为了深切缅怀孟新同志对我校创办、发展、建设以及为民办高等教育事业作出的重要贡献,弘扬孟新同志终生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拟定于2022年9月12日上午9:00举办孟新名誉理事长追思会。考虑疫情防控因素,敬请教职工、学生、离退休老同志、校友线上参加追思活动,届时将发布正式通知告知参会方式。

为寄托我们的哀思,即日起,诚挚征集缅怀孟新名誉理事长的追思文章,以集结成册,纪念孟新老先生终其一生孜孜不倦、无私奉献、深耕教育事业的精神。

(1)体裁不限,字数精炼,内容丰富,感情真诚,语句流畅。1000—2000字,不要长篇大论;

(2)时间要求,从即日起到2022年9月12日截稿;

(3)投稿邮箱:dfxctzb@163.com,来稿请注明身份及联系方式。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