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提高评建工作质量,保证审核评估阶段工作有序推进,按照《黑龙江东方学院关于开展试卷、毕业论文等专项工作检查的通知》安排,11月10日至24日,我校组织校督导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此次专项工作分为理科、文科、外语艺术、基础等四个检查组,分别对12个教学单位的试卷、毕业论文及自评自建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中,各检查组深入各教学单位,在严格对照学校下发的《黑龙江东方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中对教学档案材料要求的基础上,依据相关制度文件逐条逐项进行对标检查,检查主要包括试卷档案、毕业论文(设计)档案、实验实习类档案、相关教学工作规章制度等方面内容。检查组对试卷出题是否合理、试卷模板是否正确、试卷评阅是否规范、试卷袋内材料是否齐全;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是否合理、论文撰写格式是否规范、教师评语是否得当;实验实习档案是否齐全、实验实习评语是否合理、实验实习成绩是否规范;各院(部)各类制度是否健全进行了细致检查。
各教学单位按照方案提前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严格自查。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为各教学单位创造了互相学习、相互借鉴、交流经验、取长补短的机会。
现场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对各教学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与要求。各教学单位纷纷表示,将逐项逐条进行整改,积极推进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开展。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各教学单位对审核评估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整改方向,提升了自评自建质量,为下一阶段的评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达到了以评促建的目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