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银校合作框架协议 共启教育与金融协同发展新征程
发布者:高月发布部门: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25-09-23浏览次数:10
9月23日,我校与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中央大街支行举行银校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哈尔滨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贾凤涛,哈尔滨分行行长助理狄松波、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赵佳滨,哈尔滨中央大街支行行长梁啸川,副行长隋丽英、杜海洋以及我校校长徐梅、校长助理张丽华出席仪式。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会。仪式由我校党委书记黄冬艳主持。仪式伊始,全体参会人员共同观看了校史专题宣传片《德耀东方》。徐梅在致辞中介绍了黑龙江东方学院的发展历程与办学特色。她强调,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分行是学校长期以来的合作伙伴,双方一直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自2016年参与“工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科技创新大赛以来,四度获“优秀组织奖”,多名学子凭优异表现获工行免面试入职或实习机会。工行作为全球领先的大型金融机构,以卓越的金融服务能力和创新的金融科技实力,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改善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展现了国有大行的使命担当,其理念与学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高度契合。期待双方能在“产教融合育人、资源共建共享、师资互聘共培、实训就业联动、科研协同创新、智慧银校共建”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合作内涵、拓展合作边界,共同探索银校协同发展新模式,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创新、互利共赢,为双方发展注入新动能,助力龙江振兴与教育现代化,共同打造银校合作新典范。贾凤涛指出,工商银行始终以“金融报国”为核心使命,聚焦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实体经济和民生重点领域。国家打造新质生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离不开人才支撑与教育赋能,黑龙江东方学院作为黑龙江省民办高校中的“璀璨明珠”,既具备公办院校的办学严谨性,又拥有民办高校的机制灵活性,其办学理念与工商银行践行社会责任的追求高度契合,为双方深化合作奠定坚实基础。双方在学校基本户服务、师生金融服务等领域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未来,工商银行将从三方面进一步深化银校协同:一是主动对接科教兴国战略,为学校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支持;二是充分发挥金融科技优势,升级“工行易校园”服务方案,助力学校打造“智慧校园”标杆;三是深化产教融合,在学生实习培训、金融类课程共建等领域加强人才交流合作。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新起点,推动形成“教育+金融+产业”合作合力,实现校银双方共赢发展。张丽华、梁啸川代表双方共同签订《黑龙江东方学院・中国工商银行银校合作框架协议》。此次银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双方顺应国家战略、整合优势资源的重要举措。未来,黑龙江东方学院与中国工商银行将深化金融服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合作,共同书写教育与金融协同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