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1. 入学时间:2018年秋季学期
2. 名额:10名(法学院6人,经济学院2人,经营学院2人)
3. 费用:免学费,其它费用自理。
二.选拔要求
1. 专业:韩语专业,英语专业及其它专业(公外为韩语或英语)大四学生
2. 语言要求:韩语3级以上;英语(托福80分以上,雅思6分以上)
3. 成绩要求:本校不做要求,由韩校方面试决定
三.申请流程
1. 学校初选
申请此项目的同学需填写“黑龙江东方学院本科生出国(境)审批表”(附件1),持表向所在学部报名,各学部负责遴选推荐,并于4月13日前将确定推荐名单(附件2)及审批后的“黑龙江东方学院本科生出国(境)审批表”(附件1)提交教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于4月18日前完成向对方大学提名学生事宜,由对方院校组织面试,录取工作。
2. 面试与录取
面试和录取时间待国立 韩国海洋大学确定后另行通知。
如有问题, 请电话咨询0451-86617512或直接到主楼A319(教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进行咨询。
四.注意事项
1. 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建议获得我校正式推荐的同学视情况尽快办理个人护照,以免耽误对外材料申报。为确保交流办理过程顺畅,建议在报名参加项目之前办理护照和考取相应语言能力证书等事宜。
2. 获得本校推荐之后,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的申请对方大学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注:对方大学有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请务必遵照时间规定。)候选人员须将所有材料备齐原件一套,复印版或扫描版一份),具体材料请以国外高校的网站信息为准。
3. 学生获得学校推荐后,不得自行放弃交换资格。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在本校向对方大学提请面试后,因为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交流项目的学生,需征得学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会签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与此同时,该生在此期间不得再申请参加东方学院其他国际交流项目。
4. 请在获得对方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办理境外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
5. 请合理规划大学生涯与学习计划,确认赴外完成学业的可能性以及回国之后就业的衔接性,以避免因赴外读研而影响就业。
6. 递交申请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邮件。
该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教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如有问题请通过下列方式咨询:
联系人:教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 刘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617512
电子邮箱:dfxygj2018@126.com
国立韩国海洋大学网址:http://www.kmou.a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