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学生赴俄罗斯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行政部门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4-27浏览次数:237

2021-2022学年我校继续推进在校生赴境外交流学习项目,因受到新冠疫情影响,经学校研究并与合作院校沟通确定,2021-2022学年我校赴境外以及境外来校学习学生的教学计划按照接收校正常计划开展。鉴于目前疫情状况,授课形式暂定为线上,根据疫情的发展及双方学校可能出台的最新疫情规定,授课形式会有相应的调整,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会在接收到对方院校消息时通知到学生本人。当前所有手续按照线下授课准备。根据我校与俄罗斯两所院校签订的合作协议,学校拟于20219月选派在校外国语学部2019级俄语专业学生、经济贸易学部2018级贸易经济(对俄)专业学生到俄罗斯合作院校交换学习一年。现将有关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学习成绩优秀,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外语水平。

3、身心健康,具有国外学习生活的经济能力和适应能力。

4、符合各类项目或国外院校规定的具体申请条件。

二、相关要求:

1、派出学生标准由派出学部严格把握,教务处负责最终审定。

2、学部于517日前将审定的学生名单报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学部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

3、获准赴俄罗斯学习的学生于615日之前提供对方院校要求的护照和申请表等材料(所有材料扫描件同放在以学生姓名命名的文件夹里,报名同一所院校的学生材料放在以院校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由学部统一报送到教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

三、经费缴纳:

1、获准参加赴俄罗斯学习的自费学生在办理签证后,一次性按学校项目管理费标准缴纳相当于学费标准50%的项目管理费(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负责下缴费通知和学籍异动通知,学部负责组织学生缴费)。

2、下表为俄罗斯招生院校的招生人数分配及学费标准参照,请按此标准报名并准备交纳交流学习期间的相关费用。

项目

东北联邦大学

哈巴国立经法大学

名额

互派名额:俄语专业8人;

贸易经济(对俄)专业2

自费名额:5

互派名额: 俄语专业1人;

贸易经济(对俄)专业2

自费名额:10

学费

112000   卢布/

99   000 卢布/

住宿费

945 卢布/

650卢布/

健康保险

4500卢布


保险:约5000卢布

体检:约800卢布

报名费

(注册费用)

5500卢布

签证费:1600卢布

学生准备材料

1.护照复印件及扫描件

2.学习成绩单

(包括俄文翻译)

3.健康证及艾检报告

4.申请表

5.照片

1. 申请:

2. 护照复印件及扫描件.

3. 签证扫描件(如以往去过俄罗斯)

4. 申请表(俄方提供)

5. 赴俄应带材料:

6. 签证复印件

7. 4张小2寸白底彩色照片(3cm×4cm

8. 健康证及艾检报告

9. 在读证明(东方学校)

计划学习时间

2021.9-2022.7

备注:

(1)上述经费为协议价格,均有合作院校提供,如个别有调整,以对方院校调整为准。除上述表格中的经费外,到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费及其他经费按俄方学校要求交纳。

(2)选为东北联邦大学互派和哈巴国立经法大学互派的同学需在我校缴纳一年的学费;其它经费按俄方标准在俄方交纳。

四、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1、申请赴俄罗斯学习的学生请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出国手续,如护照、体检等。办理出国所需经费均由学生自理。

2、获准赴俄罗斯学习的学生如不按要求及时与学校签订协议、缴纳学费及提供材料等,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将不为其办理有关赴俄学习手续。

五、派出学生的管理。

我校学生派出管理工作依据《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出国(境)留(访)学管理办法》进行,请派出学部严格把握选派学生标准,密切关注派出学生在外学习、生活、思想等动态情况。

未尽事项请咨询教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主楼A31986617512/6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