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证是学生的身份证明,为了加强学生证的管理,维护学生证使用的严肃性,从2010-2011春季学期开始每学期补办学生证、磁条一次,本学期办理时间为2011年6月7日至6月10日,过期不予办理。补办学生证具体要求通知如下,望周知。
补办学生证需提供:
1.辅导员开具的《补办学生证》联系单一张,贴照片并盖章;
2.身份证或家庭所在地户口本原件(含省内、省外);省内学生父母在外地暂居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父母暂住证原件。
3.一寸照片1张(与联系单上所贴照片同底);
4.由于学生证丢失补办的,另提供“补办学生证”申请书一份,要求:
(1)A4纸,手写,字数200字以上;
(2)内容要求:丢失原因;认识;
(3)学部辅导员老师签字。
5.费用:学生证10元,磁条10元。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