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生上课时间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及全体同学:
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上课时间,优化教学秩序,经2012年5月26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2012年6月4日(周一)起执行新的学生上课时间,各学部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了解本次上课时间的调整。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体同学要积极配合学院做好此项工作,按照新的上课时间安排好学习和生活。现将调整后学生上课时间安排及通勤车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学生上课时间:
| 主楼、第一教学楼 | 第二、三教学楼 |
第一节 | 08:00—08:45 | |
第二节 | 08:50—09:35 | |
间操 | 09:35—10:00 | 09:35—09:50 |
第三节 | 10:00—10:45 | 09:50—10:35 |
第四节 | 10:50—11:35 | 10:40—11:25 |
第五节 | 13:20—14:05 | |
第六节 | 14:10—14:55 | |
第七节 | 15:10—15:55 | |
第八节 | 16:00—16:45 |
(第九节、第十节上课时间不变。)
下班通勤车时间随之调整如下:
第三教学楼南侧 16:55
学院南侧新建收发室 16:58
楼南侧收发室处 17:00
(其它通勤车发车时间不变。)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