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办、中心、图书馆:
根据黑龙江省2013年招生工作安排并结合学院校历,学院对今年暑期放假及有关事宜做出了安排,现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
2.教职工放假时间:
二、各部门在放假期间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保卫处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度。
各学部要在暑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放假期间学生安全。
三、假期因各种原因需留校住宿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学部审核报学务处批准后,交总务处和公寓管理中心,由公寓管理中心加强管理,严禁一人一室和校外人员留宿。各学部要指定留校学生负责人,协助做好管理工作。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及公寓管理相关规定。提前返校学生需向本学部报告,并在公寓管理中心登记。假期期间由各学部和实验中心根据需要,安排部分教室和实验室供留校学生使用,其余教室和实验室分别由各学部和教务处贴封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启用。
四、全院总值班由院办统一安排;保卫、门卫、公寓、食堂、车队、变电所、锅炉房、图书馆、体育馆、实验中心的值班值宿由各主管部门安排。各口汇总后,请于
五、
学生放假期间,学生二食堂一楼7月13 日至8 月24 日开伙,教工食堂
六、假期期间招生工作由招生办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