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办、中心、图书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今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
2.劳动节:
3.端午节:
二、注意事项
1.因假期耽误的课程原则上不安排时间补课,学部及任课教师合理安排因节假日影响的课程进度。
2.学生不得提前离校,必须在
3.学院总值班、总值宿由院长办公室安排,保卫、辅导员、公寓、食堂、变电室、锅炉房、图书馆、体育馆的值班、值宿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汇总后分别于
4.放假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要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后勤保障部门要做好假期留校师生的后勤服务工作。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上岗,认真履行职责,有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总值班院领导报告。
5.假期期间通勤车停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