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学校决定举行国庆升旗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旗时间:2015年10月1日早8.00整。
二、地点:主楼前东方广场。
三、参加人员:全校师生员工自愿参加升旗仪式。各单位尽量把留在学校的学生组织好,集体参加升旗仪式,人数不限。家住校内以及学校附近的教职工也可自行自愿参加。参加升旗仪式的观众要在当天早晨7点50分准时到达东方广场国旗杆下,按照不同单位集合整队。
四、各学部最好指定一位家住校内的辅导员或者老师负责组织学生。如果没有老师或者辅导员在校内,也要指定一名学生负责组织协调这个活动。请各单位确定负责人之后将其姓名和电话号传给杨彬,手机13009808109,以便联系沟通临时事项。
五、技术保障:计算机学部负责提供音响设备安装调试和操作。军体部负责国旗护卫队的选拔训练等相关工作。
六、其它临时事项请与党委办公室杨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