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办、中心、图书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领导同意,现将2016年元旦放假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6年1月1日元旦放假1天。
1月2日(周六)、1月3日(周日)为双休日。
二、注意事项:
各部门要认真安排好放假期间工作。有关部门要做好值班安排,各值班、值宿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上岗,严守岗位。
1月2、3日期末考试涉及监考人员安排由教务处负责,并商总务处安排通勤车辆;后勤部门要做好假期期间生活服务工作。
院长办公室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