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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东方学院学士、硕士学位证书设计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3浏览次数:7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调整学位证书制发方式和管理办法的决议》,从2016年起,学位证书可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计、印制。为贯彻相关规定,传承和发扬我校学位文化,激发我校师生的科学精神、艺术创想和爱校情怀,经研究决定举办“黑龙江东方学院学士、硕士学位证书设计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全校学生和教师。

二、设计内容

黑龙江东方学院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内芯。

三、设计要求

1、学位证书设计作品应包含具有我校特色的相关元素,同时能够展现我校师生的精神风貌。

2、作品设计应遵循美观、简洁、色彩明快的原则,且具备鲜明的时代特征并体现我校浓厚的学术氛围和校园文化。

3、作品设计具体要求:

1)硕士、学士同类证书可以采用同款设计,以颜色区分

2)学位证书内芯的设计尺寸为297×210mmA4纸尺寸)。

3)学位证书内芯应包括以下信息:

①学位获得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

②学位的学科、专业名称。

③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

④黑龙江东方学院校名,校长签名。

⑤证书编号(16位)。

⑥发证日期。

4)根据有关规定,学位证书内芯不得使用国徽图案。

4、作品的设计要考虑批量生产的可能性和印刷成本。

5、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同时必须随作品一同提交报名表(见附件1),并能完整表述作品的设计理念和寓意。

6、样稿见附件2

四、参赛说明

1、参赛者需要设计本科生学位证书内芯,设计时请体现作品的整体性。

22016615前提交设计方案的电子文件(jpg格式)和报名表到59943315@qq.com,在邮件主题中要标注“学位证书设计大赛投稿+姓名”字样,邮件文本需注明作者姓名、学部、联系方式,作品电子文件和报名表加入附件项目。

五、评比办法及奖项设置

1、为了保证评奖的权威性与公正性,学校将邀请在作品设计方面的专家参与评选。

2、将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纪念奖10个。

3、学校在进行新版学位证书设计制作时可以参考获奖作品的创意构思与设计方案。

六、版权说明

1、方案如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将归黑龙江东方学院所有。

2、参评作品的标志图案和相关内容不得对其注册商标,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不能做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它构成侵权的内容。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