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2016年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离校户口迁移工作,请学部提前准备迁移材料。
1、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起报送保卫处办公室。
2、迁回原籍需要注明地址,省、市、区、街、号、县、镇、乡、村。
3、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由各学部按规定统一集中到保卫处办理。
保卫处地点:综合楼251室。
保卫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