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黑龙江东方学院关于开展2016级新生军训主题教育活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及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一周年升旗仪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9浏览次数:25

各学部、全校各单位: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及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一周年,对广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学院党委决定举行一次升国旗仪式。

一、活动时间:201692日,本周五上午 800

二、活动地点:学院主楼南广场

三、参加人员:学院党政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部领导、全体辅导员,参加军训的全体2016级新生

四、活动议程:

1、宣布活动开始

2、国旗护卫队出列,升国旗、全体与会人员唱国歌、行注目礼

32016级新生代表发言

4、教师代表发言

5、院长、党委书记孙和义教授讲话

6、全体宣示:铭记历史,勿忘国耻,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刻苦学习,立志成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7、宣布活动结束

五、关于此次活动的几点说明:

12016927:30-8:30 学院主楼前广场东西向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一切车辆如确需经停主楼,请绕行至主楼北门广场停靠。(负责单位:保卫处)

2、参加活动的学院党政领导和各单位主要领导需着正装,早755分准时到校,在主楼前广场集中。(负责部门:党办)

3、参加活动的2016级新生统一身着军训服装,于当日早7:50整队完毕,按照学部引导牌确定位置站两列纵队。学部引导牌由体育教研部发放(另行通知)。(负责部门:各学部、军体部)

4、本次活动摄影摄像分别由艺术设计学部景国军老师和人文学部王砾老师负责,请相关学部领导予以落实。(负责部门:艺术学部、人文学部)

5、参与此次活动的国旗护卫队,音响设备,音乐等由体育部负责。本周四下午2.00提前演练并调试设备(军体部)。

6、如果活动当天早晨遭遇极端天气,主办单位(党办)最晚将于早晨7.00之前发出“升旗活动按照原定计划进行”或者“活动计划取消”的信息。

7、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为学院党委办公室,学生处,军体部。活动联系人:杨彬(13009808109)、孙川(13836016487)、姜明奎、李剑锋。

 

                                   党委办公室

                                 2016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