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2016级新生已经入校,为做好新生落户口工作,请各学部将外省新生落户口相关材料收齐。于9月14日前送交保卫处,统一到公安机关落户。如果造成过期不能落户的,责任各单位自负。相关材料如下:
1、入学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
3、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保卫处办公室:(综合楼251室)
保卫处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