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根据学院有关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放假时间为2017年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防火意识,严禁在寝室使用违规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室内无人时应关掉电灯、电脑及各种用电器的电源开关,以免发生火灾。
2.加强防盗意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室内无人、夜晚就寝锁门。
3.假期留校同学请保持好寝室卫生,勤通风多换气,多开展体育锻炼,同时注意饮食安全,不食用卫生无保障食品。严格遵守学院作息制度,学生宿舍内不得留宿任何校外人员。
4.春季是各种流行性疾病的多发季节,请同学们增强卫生防护意识,防止呼吸道和肠道等传染病的发生,如有身体不适,应速到医院就医,确保身体健康。
5.小长假注意出行安全,要搭乘正规、有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避免在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场所就餐,防止食物中毒;避免到各大商圈人群拥挤、人流众多的地方,防止发生踩踏等意外事故。
6.任何同学未经学院批准不得组织集体外出活动。
7.警惕诈骗犯罪,不贪图便宜,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短信、电话,遇到陌生人搭讪、求助等,要注意甄别;外出兼职防止上当受骗;不参加任何非法“传销”,必要时尽量报警寻求帮助。
8.相关负责老师及学生干部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反馈。
9.请各学部向学生认真传达通知要求,层层落实,准确掌握学生去向,并于4月5日上午10:00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务处。
清明节期间学院学生工作值班表如下,有事可及时与学院值班老师联系。
黑龙江东方学院学务处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