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根据历年助学贷款工作进度和各地资助中心要求,我院将开始省内助学贷款续贷学生的回执受理工作。2015年前(不含2015年)办理贷款的学生,请各学部报送“贷款登记表”,学务处统一发放回执;2015年后(含2015年)贷款的学生,各学部报送“贷款登记表”和本年度回执,学务处盖章后返回学生。
注意的问题:
1.此项工作以学部为单位集中受理,不接受学生单独办理。
2.为了能让学生“五一”放假期间将回执带回生源所在地,从即日起至4月28日,以学部为单位随时报送,随时受理,尽快返回。
学务处
2017.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