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任务安排
1.各学部安排专业课日程,教务处安排公共课日程和监考教师。
2.第16(含)教学周前结课的课程安排在19周前组织考试,考核形式自定。
3.期末考试时间2017年07月03日—
场次 | 时间 |
第一场 | 08:20-09:50 |
第二场 | 10:30-12:00 |
第三场 | 14:00-1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