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团总支: 3 月 5 日是第20 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雷锋是时代楷模,雷锋精神是永恒的”的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院团员青年的道德素质,营造向上向善、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结合我院文明校园建设实际,学院团委决定开展“青春志愿行雷锋在行动”志愿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志愿行 雷锋在行动 二、活动时间 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4日——8日为集中开展周。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优秀青年志愿者事迹分享会。依托本学部事迹较突出、影响力较大、示范性较强的志愿服务优秀典型项目和个人,通过分享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事迹分享活动,通过生动的故事和事迹、榜样的力量和魅力感染,带动更多人加入到志愿服务的行列中来。 2.开展集中性爱校志愿服务活动。3月5日、6日,组织青年志愿者在校园内集中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清扫特别是公寓清洁环境营造为主的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同学们爱护校园、清洁校园的意识,增强同学们爱校责任,号召全体学生积极营造优美环境,推动“文明养成工程”建设和爱校荣校教育,为构建文明校园贡献力量。此外,动员全校青年学生将雷锋精神、志愿服务精神融入日常生活,建立健全覆盖全校的日常志愿服务体制机制,形成人人做志愿、随手为公益的良好氛围。 3.开展敬老爱老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城乡社区,面向福利院老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贫困老人等群体,开展“五个一”敬老爱老活动,即“献上一枝鲜花、做上一次家务、倾听一段岁月、送上一份健康、陪伴一段时光”,送温暖、送政策、送文化、送健康。动员引导广大青少年行孝心、传孝道,从小事做起、从回报父母、爷爷奶奶做起,并推及到社会其他老年人,真正做到尊老、敬老、爱老、助老。 4.开展社会公益关爱服务活动。在关爱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阳光助残、扶贫帮困等共青团志愿服务的重点工作中,选择 1-2 个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号召广大青年志愿者走进社区、学校、福利机构牵手农民工子女共成长、帮扶弱势群体献爱心,在切实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带动广大青年志愿者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体验快乐感和成就感,引导广大青年学子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开展网络文明志愿服务行动。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要将青年的先进性和担当精神延伸到网络空间,依托网络宣传员队伍,在互联网上积极发声,用文明语言和理性态度宣传志愿服务理念等正面思想、驳斥错误言论,带头发出好声音,主动弘扬正能量,增强网络文明素养,在构建清朗、文明网络环境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6.开展新媒体话题互动活动。充分发挥团属新媒体阵地的作用,围绕青年志愿服务典型事迹、挖掘身边的好人好事等内容,设置内容话题,开展线上活动,动员广大团干部和青年参与话题讨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应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安全提示和保障,形成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整体合力。 2.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创新活动内容,丰富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并调动广大同学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扩大我院志愿服务工作的影响力。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要积极运用微信、微博等团属新媒体宣传阵地,并主动邀请社会新闻媒体的关注、报道本单位开展的学雷锋活动。在活动中要突出典型、提炼经验,努力营造人人学雷锋,传递正能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于3月8日前将集中开展周的工作总结及开展活动信息、电子照片报送至院团委;30日前将集中开展周之后的工作总结及开展活动信息、电子照片报送至院团委。 联 系 人:肖立东 张 程 杨冬莹 联系电话:0451-86624648